本報訊 隨著新能源電動車使用量的不斷增加,忻州城區(qū)新增了不少公共充電樁,極大地滿足了新能源電動車充電需求。但近日有市民向記者反映,不少專用充電車位經(jīng)常被一些燃油車占用,有時一停就是半天,導(dǎo)致真正有充電需求的車輛無法及時充電,十分令人苦惱。
4月24日上午10點,記者來到忻州城區(qū)團結(jié)東街,看到為了方便新能源電動車充電,這里安裝了7個新能源電動車充電樁并配置了7個充電專用車位,而其中兩個車位卻被燃油車占據(jù)著。
電動專用充電車位和其他車位有明顯不同,充電專用車位標線為黃色實線,車位地面有“充電專用”文字提示,上方也有“充電專用”標牌提示,是不允許其他車輛隨意停車的。
這時,一個年輕司機披著一件外套,吹著口哨,準備開走至少違停1小時的私家燃油車。
“小伙子,為啥把燃油車停到這個充電專用車位上?”“沒看見?!薄澳悴恢肋@個車位是專門為電動車充電設(shè)置的嗎?”“我第一次在這里停車,真沒看見?!薄皹俗R這么明顯,你沒發(fā)現(xiàn)這個充電位跟其他的停車位不一樣嗎?”在記者的追問下,這位司機自覺理虧,紅著臉低下頭表示以后一定注意。
好不容易看到有人騰出充電車位,出租車司機劉師傅趕快把車開進去充電。記者上前采訪,劉師傅滿臉無奈。
“私家燃油車停到電動車位上的多嗎?”“不少哩!人家占著我們也沒辦法,電話也不留一個,留個電話我也可以給他打一下?!?/p>
隨后幾天,記者多次發(fā)現(xiàn),仍有不少燃油車長時間占用著這些車位,把充電專用車位當成了免費停車場,使需要充電的電動汽車不能及時充電。
就占用充電專用車位問題,記者采訪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(guān)負責(zé)人。該負責(zé)人告訴記者,非充電汽車不允許占用充電專用車位,如果有非充電汽車占用電動車專用充電車位,交警會給予罰款200元、記3分的處罰。希望各位車主不要隨意占用這些充電專用車位,遵守相關(guān)法規(guī),把車位留給需要充電的新能源汽車。下一步,交警部門將加大查處力度,對無端占用充電專用車位者堅決予以處理,讓市民的出行環(huán)境更加有序暢通。(張志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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