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演員謝孟偉(網絡俗稱“嘎子哥”)在直播帶貨過程中身穿警服,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。該處理結果獲得輿論普遍支持,體現(xiàn)出社會對公權力象征符號神圣性的共同維護。據通報,謝某在電影拍攝休息期間,身著配有警用標志的制式警服公開推銷電子產品,并聲稱“穿警服需通過政審”“公安機關應當配合工作”,企圖利用警服所承載的公信力為其商業(yè)行為背書。
 
 警服作為人民警察專用制服,是國家公權力和法治尊嚴的重要外在象征。根據《人民警察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、制式服裝、警械、證件為專用物品,其他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。即便因影視創(chuàng)作確需使用,也須報省級公安機關批準,并嚴格限定于拍攝期間。謝孟偉方面所稱“劇組戲服”之說,實則試圖混淆拍攝用途與商業(yè)行為之間的明確界限。
 本次事件中,直播帶貨屬于營利性商業(yè)活動,其未獲得公安機關批準,明顯違背“僅限拍攝使用”的規(guī)定。警服并非普通戲服,其背后蘊含國家權威與公眾信任,絕不容許被商業(yè)行為肆意濫用。所謂“戲服”不能成為豁免法律責任的借口,因此其被處以行政拘留7日,完全是咎由自取。該事件也向社會明確傳遞了“非經授權,任何個人與組織不得使用警用標志”的堅決立場。
 其實,這并非謝孟偉首次因帶貨行為引發(fā)爭議。早在“潘嘎之交”事件中,他就曾被指涉嫌銷售假酒,而今又身穿警服進行直播,屢次試探公眾信任與法律底線。這一系列行為,折射出部分網絡主播為追逐流量而不擇手段的扭曲心態(tài)。值得警惕的是,此類將公權力符號“工具化”的操作,不僅嚴重損害警察隊伍的嚴肅形象,更深層次地削弱了公眾對法治的信任與認同。從網絡反響來看,多數(shù)網友對公安機關的處罰決定表示支持,并批評其不斷消耗《小兵張嘎》昔日所積攢的“童年濾鏡”,這種批評背后,也反映出公眾對藝人社會責任和職業(yè)操守的深切期待。
 當前,網絡直播與短視頻領域競爭日益激烈,部分主播為吸引關注,采取冒用國家機關、軍隊名義,假扮公職人員、軍人等身份開展營銷,甚至偽造公文、證件,此類行為不僅擾亂市場秩序,更嚴重侵害國家公信力。公安機關此次迅速處置和公開通報,清晰劃定了行為邊界,對全行業(yè)具有顯著的警示意義。平臺方應進一步強化對敏感服飾、身份標識使用的審核機制,特別是在影視道具與商業(yè)活動交叉的場景中,建立可操作、可追溯的管理規(guī)則,防范類似事件重復發(fā)生。
 公權力符號是國家權威與法治精神的具象體現(xiàn),絕非個人可隨意使用的“流量道具”。謝孟偉事件如同一面警示之鏡,照出部分網絡主播法律意識的貧乏與職業(yè)倫理的缺失。依法懲處不僅是對個體違法行為的糾正,更是面向全社會的一堂法治公開課,提醒一切市場主體:公權象征不容褻瀆,法治尊嚴不容挑戰(zhàn)。唯有始終恪守法律底線、敬畏公權符號,才能構建更加清朗的網絡生態(tài),推動直播行業(yè)走向健康、有序、可持續(xù)的發(fā)展之路。(大河網河聲評論員 陳相)
 
(責任編輯:梁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