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12月6日,熱心市民王女士告訴記者,上周六她和愛人吳先生路過北方商城后門巷口時,看到一名賣糖炒栗子的新疆小伙出手制止了一起偷竊行為,幫助失主避免了財產(chǎn)損失,受到了圍觀群眾的一致稱贊。
據(jù)王女士回憶,12月3日中午,一位年輕女士正在小攤前購買糖炒栗子,一個小偷用鑷子從年輕女士的兜里夾走了一部手機。小偷得逞之后正欲離開,糖炒栗子的攤主——一名新疆小伙,迅速將小偷拽住,勒令其將手機歸還給顧客。
12月6日,記者來到事發(fā)地點見到了見義勇為的新疆小伙阿卜杜,聽到要采訪他時,阿卜杜連連擺手,靦腆地說:“我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,我相信每一個有正義感的人都會這么做的。”
臨近年終歲尾,市民上街購物時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,尤其是周末、節(jié)假日,以免給小偷留下可乘之機。另外,發(fā)現(xiàn)有偷竊等不法行為,要敢于出手,見義勇為,向這位新疆小伙那樣。(張志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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